近日,市卫计委印发《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县级中心和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达标考评结果的通报》(宿卫食品〔2016〕6号),确认我院顺利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验收。
去年以来,我院认真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建设江苏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级中心和江苏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的通知》要求,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做好质量控制,按时完成监测任务,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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