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创文”工作再获县表彰
【发布日期:2019-05-09 阅读次数:次】
3月1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泗阳县“攻坚2019”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会上对2018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院荣获三等奖,这是我院第二次获此殊荣。我院门诊部护士长徐春艳荣获一等奖。
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文明委、县卫健局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历次检查中均获好评,被确定为全县卫健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示范单位。医院被县委、县政府评定为“文明单位”,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一是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制定了《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二是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利用会议、院报、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宿迁文明20条。三是开设道德讲堂。院领导轮流走上讲堂宣传中国好人、江苏好人、泗阳好人等身边典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四是积极为病人推出便民举措。在门诊大厅设立了爱心驿站和图书漂流屋,在住院楼1号楼设立24小时自助图书室。五是医院还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协助无家属陪护的病人就诊、带他们做辅助检查,办理住院手续等。六是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成立了由872名医护人员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参加各类志愿活动年均达50多次。不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到乡镇社区,开展“送健康到社区”活动,年均开展活动80余次。七是每年组织员工无偿献血、为患病职工及家庭困难患者捐款。参加捐资助学活动,盛夏时节,为环卫工人送去防暑用品。八是医院还将星期六定为“爱院日”,开展清洁家园活动,从院领导到普通职工,清洁卫生死角,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2019年,我院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再次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泗医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