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宿迁市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10周年
宿迁市泗阳县人民医院
司法鉴定所简介
宿迁市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宿迁市首家于2006年3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许可证号:321306001),是宿迁市首家通过资质认定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有鉴定资质的国家司法鉴定人8人,具有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1人。鉴定所始终坚持严谨、规范、独立、公正办案,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
该所依法面向社会受理经省司法厅核准的鉴定业务,包括: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医疗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治疗时限评定;医疗费合理性审查;后续医疗费评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等。
该所一直重视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鉴定环境,规范执业行为;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工作程序,先进的硬件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鉴定队伍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2011年8月,该所获得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CMA)计量认证证书(2014100272S),是宿迁市第一家通过CMA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
该所所长颜怀安同志于2009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13年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该所于2010年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该所在历年的国家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中,均以满意成绩通过 ,标志该所的法医临床鉴定达到较高的水平。
在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所长颜怀安同志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鉴定所为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作出了贡献,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受到政府、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图为司法鉴定所成立揭牌情景
鉴定所全体人员业务学习
所长致辞
在这花繁林茂的六月,宿迁市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迎来了建所10周年。我谨代表鉴定所全体员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鉴定所发展建设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司法鉴定人和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宿迁市首家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所,也是宿迁市第一家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的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机构。2006年6月6日举行了隆重的开业典礼,当时只有4名鉴定人,一间20平米的办公场所,鉴定设备也比较简单。经过十年的发展建设,目前鉴定所已有国家司法鉴定人8人,专职工作人员2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7人,中级职称人员1人。业务用房120平米,机构建设达到了国家标准。
十年来,鉴定所紧紧依靠泗阳县人民医院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医疗设备,坚持质量第一理念,狠抓规范化管理,强化内涵建设,本着“严谨、规范、独立、公正”的工作原则做好每一份鉴定。年鉴定量从当初的80余例,到目前的400余例,采信率几近百分之百,无一例投诉,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鉴定所努力为被鉴定人提供便利服务,为行动不便者上门鉴定,最远的达200多公里;对困难群体积极开展司法援助,减免鉴定费用。公正的鉴定结论,优质的鉴定服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受到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十年来,鉴定所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了鉴定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了人员培训与考核,保证了鉴定质量。2011年8月,我所顺利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资质认定,取得国家计量认证证书。在历年的国家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中,我所均以最好成绩(满意)通过。鉴定所多次被省司法厅、市、县司法局表彰为司法鉴定工作先进单位,1人受到国家司法部表彰,被省司法厅和市、县司法局表彰的分别有2人、1人、1人。我本人有幸当选为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我所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在此,我再次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展望未来,建成国家一流的司法鉴定机构,我们信心百倍。在新的征程中,我所将始终坚持“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客户满意”的质量方针,围绕“管理工作标准化、鉴定流程规范化、人才队伍阶梯化”的要求,不懈努力,不断改善办公条件,拓展鉴定项目,提高管理能力,提升外部形象,为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我们坚信,有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社会各界朋友的大力支持,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在新的历史时期定会取得新的成绩,再铸新的辉煌!谢谢大家!
泗阳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司法鉴定所所长颜怀安
守护司法公正 十年精心铸“鉴”
——宿迁市泗阳县人民医院鉴定所成立十周年发展略纪
概 述
宿迁市泗阳县人民医院鉴定所是宿迁市首家于2006年3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许可证号:321306001),是宿迁市首家通过资质认定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成立当初只有4名鉴定人,只有一间20平米的办公场所,鉴定设备也比较简单。随着医院的发展,院领导的重视,至2016年,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有鉴定资质的国家司法鉴定人8人,具有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1人,业务用房120平米,分为接待室、检查室、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开展的鉴定项目有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医疗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治疗时限评定;医疗费合理性审查;后续医疗费评定;视觉功能评定等。鉴定所始终坚持严谨、规范、独立、公正办案,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
鉴定所一直重视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鉴定环境,规范执业行为;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工作程序,先进的硬件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鉴定队伍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2011年8月,该所获得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CMA)计量认证证书(2014100272S),是宿迁市第一家通过CMA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在历年的国家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中,均以最高成绩通过 ,标志该所的法医临床鉴定达到较高的水平。
在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所长颜怀安同志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鉴定所为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作出了贡献,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受到政府、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业珍(时任市司法局局长)到鉴定所视察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对鉴定所进行资质认定
创建与发展
2006年前,司法鉴定工作是由法院内部做的,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公平性,国家实行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法院将不再承担司法鉴定业务,将由社会上成立的鉴定机构来承担鉴定工作。2005年医院选派了颜怀安、王守高等同志到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系统学习鉴定知识。学习回来后,立即投入了司法鉴定所筹建中,向省司法厅递交的申请材料,准备了相关鉴定设备,鉴定办公场所选在急诊楼面向众兴路的一间20平米的门面房。鉴定所于2006年3月23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于2006年6月6日举行了隆重的开业典礼,出席仪式的有市县相关领导。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鉴定所于开业当天正式对外接受鉴定委托,开展法医临床鉴定业务。于2007年选派徐升举同志到江苏省开办的省法医临床学习班学习,于同年11月份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质。2008年选派穆春华、胡健、刘兵3名同志到江苏省开办的省法医临床学学习班学习,于同年10月份3人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执业资质。2009年选派葛慧松同志到江苏省开办的省法医临床学学习班学习,于同年8月份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执业资质。2012年选派潘雷同志到江苏省开办的省法医临床学学习班学习,于同年12月份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执业资质。鉴定人才的不断充实,为鉴定业务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从当初的年鉴定80余例,到目前的年鉴定400余例,鉴定所的各项工作都得到飞速发展。
基本建设
2006年3月鉴定所成立,在急诊楼一楼面向众兴中路一间门面房约30平方米为鉴定所用房。2007年鉴定所移至门诊四楼东侧5间,按照司法鉴定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分别设立了:
办公室:面积20平方米,每名鉴定人配置一台笔记本电脑。鉴定所配有电话、复印机、传真机、数码照相机等办公、通讯设备。同时配备书柜(内有4000余元的业务资料、鉴定杂志及工具书),保证了鉴定人鉴定和学习的需要。
接待室:面积15平方米,门前挂有标志,所在楼每层都有指示标志,并配有桌椅、空调、饮水设备,方便当事人。
鉴定室:面积15平方米,配备有活体检验箱、活体检验床、关节检查仪、观片灯、标准视力表、身高体重仪等法医临床鉴定必备设备,保证鉴定体检的需要。
会议室:面积40平方米,配备有会议桌、椅,空调。
档案室:面积15平方米,配备有档案柜2个,安装防盗门窗、防火防潮设施(灭火器),走廊有监控设备,保证鉴定档案资料的安全。
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要求,配备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 视觉功能鉴定 听觉功能鉴定)所需设备,并将鉴定设备统一编号,落实保管人,定期维护、校准,保证鉴定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为鉴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设备保障。
规范化管理
在购置引进现代化鉴定设备和改善工作环境的同时,鉴定所规范化建设也取得了巨大进步。能力验证是一种有效的外部质量保证活动,也是内部质量控制措施的补充,鉴定所积极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的能力验证,2007年损伤程度鉴定、2010年损伤程度鉴定、2010年伤残程度鉴定、2012年损伤程度鉴定、2012年伤残程度鉴定、2013年损伤程度鉴定、2013年伤残程度鉴定、2014年损伤程度鉴定、2015年伤残程度鉴定、2015年听觉功能鉴定都取得最高成绩,鉴定人的鉴定水平得到了检验,促进鉴定能力的提高。
鉴定所参加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活动,有效保证了鉴定程序、鉴定意见的客观、公正。2011年8月22日通过省级资质认定,并于2014年6月26日通过复核评审。本所是宿迁市首家通过司法鉴定省级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
市司法局领导到鉴定所检查
司法鉴定人葛慧松在做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人到被鉴定人家中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成就
鉴定所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理念,狠抓规范化管理,注重内涵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6年11月30日在全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研讨会上,鉴定所提交的《胸部外伤合并恶性肿瘤1例》鉴定报告受到与会者的一致好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朱广友教授认为,该鉴定书规范、严谨、分析说明透彻,鉴定结论准确,是一例高质量的法医临床鉴定。2006年12月6日时任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与仲裁管理处唐处长,在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建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业珍等领导,对司法鉴定所工作进行检查,对鉴定所软硬件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2009年6月11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的联合大检查中,鉴定所的工作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各种制度的建立,鉴定程序的规范,鉴定卷宗的制作,检查组不是说好,而是说很好,并将有些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颜怀安同志2009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12年被宿迁市司法局表彰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法律服务工作者》、2013年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徐升举同志2015年被宿迁市表彰为《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个人》;胡健同志2015年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行风建设先进个人》。鉴定所2010年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先进集体》、2011年被宿迁市司法局表彰为《争当排头兵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被泗阳县司法局表彰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被宿迁市司法局表彰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司法鉴定所》。
通过10年的不懈努力,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鉴定技术日臻成熟,质量不断提高。在创建品牌鉴定所的新征程中,鉴定所始终坚持“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客户满意”质量方针不动摇,秉承“严谨、规范、独立、公正”办案宗旨,围绕“管理标准化、工作流程规范化、人才队伍阶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稳步前进!
宿迁市泗阳县人民 医院司法鉴定所
10周年重要事件回顾
▲2006年6月6日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挂牌成立,是宿迁市首家成立的司法鉴定所,必将对宿迁市的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鉴定保障。
▲2006年11月30日在全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研讨会上,我所提交的《胸部外伤合并恶性肿瘤1例》鉴定报告受到与会者的一致好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朱广友教授认为,该鉴定书规范、严谨、分析说明透彻,鉴定结论准确,是一例高质量的法医鉴定。
▲2006年12月6日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仲裁管理处唐处长,在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建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业珍等领导陪同下,对司法鉴定所工作进行检查,对鉴定所软、硬件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7年4月28日伤残程度鉴定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司法鉴定能力验证。
▲2007年12月28日损伤程度鉴定项目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司法鉴定能力验证。
▲2009年6月11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的联合大检查中,鉴定所的工作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各种制度的建立,鉴定程序的规范,鉴定卷宗的制作,检查组不是说好,而是说很好,并将有些做法在全省内推广。
▲2009年10月颜怀安所长荣获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
▲2009年12月25日鉴定所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司法鉴定能力验证。
▲2010年4月28日到射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参观、学习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
▲2010年6月11日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司法鉴定联合检查中,各方面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2010年9月29日鉴定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
▲2010年12月28日鉴定所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项目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鉴定能力验证。
▲2011年8月19日市司法局长王业珍、副局长丁林、陈育妺,副县长赵居伦,县司法局长李继宇一行8人,对鉴定所进行调研和检查,对鉴定所的规范化建设给予肯定。
▲2012年11月1日鉴定所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项目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鉴定能力验证。
▲2013年颜怀安同志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
▲2013年11月1日鉴定所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项目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鉴定能力验证。
▲2014年6月26日鉴定所顺利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复核评审,为司法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2014年11月1日鉴定所损伤程度鉴定项目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鉴定能力验证现场考核。
▲2014年12月28日鉴定所被泗阳县司法局表彰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2015年9月18日鉴定所顺利通过宿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监督评审。
▲2015年11月1日鉴定所伤残程度鉴定、听觉功能鉴定项目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鉴定能力验证。
▲徐升举同志2015年被宿迁市表彰为《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个人》;胡健同志2015年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行风建设先进个人》。2015年司法鉴定所被宿迁市司法局表彰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司法鉴定所》。
司法鉴定所人员组成
颜怀安
司法鉴定所所长,司法鉴定人,技术负责人,呼吸内科主任医师,泗阳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徐升举
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普通外科主任医师,县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穆春华
司法鉴定人,妇产科主任医师,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守高
司法鉴定人,质量负责人,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
胡 健
司法鉴定人,内审员。骨科副主任医师,县人民医院骨科二病区主任兼脊柱外科主任。
葛慧松
司法鉴定人,眼科副主任医师,县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潘 雷
司法鉴定人,耳鼻喉科副主任医师,县人民医院大五官科主任,耳鼻喉科主任。
刘 兵
司法鉴定人、质量监督员。副主任医师。
马树标
司法鉴定所办公室主任、內审员。
储雅慧 干事
司法鉴定所地址:江苏省泗阳县众兴镇众兴中路26号(泗阳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
咨询电话:0527-85226171、13372063361
传真:0527-85226171 联系人:马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