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1-09 00:00:00 阅读次数:次】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医院,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我们特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诊疗项目开展诊疗活动。
2.廉洁行医。医疗服务活动中拒绝接受患者及家属馈赠的红包、物品、和宴请,对难以拒绝的钱物24小时内上交医院办公室。
3.坚持诚实守信服务,规范宣传方式,不发布虚假广告,不夸大诊疗技术和治疗效果。
4.坚持以人为本,文明用语,礼貌行医。尊重患者就医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保护病人隐私。对患者就医不卡、不拖、不推,按患者意愿做好就诊、转诊工作。
5.简化就医流程,缩短候诊时间。门诊设立导医、就医实行年老、体弱、残疾、孕妇等患者优先。
6.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遵守医疗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不开人情处方、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7.门诊设立服务台、投诉接待处,负责导医导送、咨询解答、投诉接待。无家属陪同的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病人,由门诊导医负责陪同就医,如需住院,可陪同办理住院手续。
8.开设“绿色通道”,危重病人先就诊(紧急处理),再挂号收费。
9.双休日、节假日不停诊。门诊各诊疗科室正常上班、办理入出院手续。
10.缩短排队时间,门诊挂号、收费、取药排队不超过10人。
11.检查报告限时服务,门诊血常规、大小便检查在30分钟内报出结果,生化急诊 90分钟内报出结果,肝功能急诊随送随做,放射常规摄片30分钟内报出结果,遇特殊情况检查前预先通知。
1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13.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管理,实行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适时查询制。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对有违背上述承诺者,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县医院监督电话:85232831